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建〔2022〕1116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农村道路客运和水路客运发展考核细则〉的通知》(内交发〔2023〕33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第二批)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23〕111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农村公交可持续发展,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涨价补贴自治区统筹部分应优先用于农村公交补贴,具体可参照农村客运补贴标准执行,已申报农村客运和新能源公交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领取补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兴安盟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649万元。
农村公交的运营,对方便城乡居民出行,提高城乡客运网络覆盖广度、深度和服务水平具有积极意义。经旗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全盟2022年度运营的农村公交(燃油)车共计268辆,年度运营座位总里程13713492公里,按照座位里程数占比进行资金分配。
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兴安盟实际,我局制定了《兴安盟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现将2022年度兴安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1月30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黄蕊,电话823581;朱智慧,8250366。
附件1:兴安盟2022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分配表
附件1
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分配表
地 区 项 目 | 农村客运补贴资金 | ||
座位里程数 | 补贴金额 (万元) | 备注 | |
科右前旗 | 186600 | 8.831 | 农村道路客运运行奖励资金要优先用于应优先用于农村公交补贴,具体可参照农村客运补贴标准执行。 |
扎赉特旗 | 13526892 | 640.169 | |
— | — | — | |
合计 | 13713492 | 6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