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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法制工作要点

来源:盟交通局 作者:盟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1日 分享到: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

法制工作要点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及信用体系建设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三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加强宪法实施监督,严格依照宪法明确的法定权限和要求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治盟各项工作。四是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部门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工作。各部门单位年初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年中进行工作总结,年底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纳入本部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体系。

  (四)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协调业务科室全面梳理可实行信用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信用中国 兴安盟”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汇总业务科室掌握的信用信息,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和社会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三是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汇总业务科室的行政许可信息及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行政处罚信息,依托“信用中国 兴安盟”网站集中公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系统梳理现有各行政审批事项,形成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等要素。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监管层级,认真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同时协调各业务科室全面梳理证明事项,研究推进告知承诺制,逐项编制告知承诺书,并予以公示。

  (二)进一步深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全面夯实监管责任。协调业务科室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职责分工,明确具体监管层级和不同层级间的监管责任。二是进一步厘清行政审批机构的监管职责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责。行政审批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将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以及相关行政检查等情况及时通报审批机构,做好工作衔接。三是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一单两库”,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归档等抽查检查各项工作。

  (三)大力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二是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协调各业务科室复用上级或试点盟市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录入新认领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申请表格样表等内容。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

  三、切实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统筹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接续工作。根据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情况,理顺权责关系、厘清工作职责,严格履行新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研究探索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有效衔接,防止出现执法空档和真空。

  (二)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普遍性、行业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判,增强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的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推动建立完善与交通强国相适应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三)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推进,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推动“三项制度”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深入实施。

  (四)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主动做好与相关部门信息化系统的互联互通,积极推行“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逐步实现执法行为、环节、结果等全过程网上记录。

  (五)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与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相关要求,动态调整、细化、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信息化建设等长效机制,加快建设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一)建立健全普法相关制度。科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计划,强化精准普法,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新格局, 为“八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二)构建多元模式法治培训体系。一是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旁听庭审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依托法宣在线平台,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普法考试工作向纵深发展,增强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准确把握企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努力推动依法治企工作,引导各直属企业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做好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工作,并开展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及“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者法治意识。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继续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各部门单位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统筹策划和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多种平台推送法制信息,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群众学法、用法意识;二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方式,充分发挥普法人才库、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群众法律大讲堂等普法宣传形式,深入浅出地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为群众解疑释惑。

  (四)健全监督考核体系,增强法制宣传实效。各部门单位将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内容,同党建共性目标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并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全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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