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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盟交通局 作者:盟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分享到:

  按照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盟行署《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有关要求,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将法治建设全面贯穿到交通运输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提升履职能力。中心组学习 6 次。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全力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部署工作,对重大工作亲自过问、亲自督办。结合工作实际印发《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0年交通运输局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及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推动法治政治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二)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今年3月份对盟本级交通运输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行政机关重新梳理编制共140项;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新梳理编制共588 项。盟本级交通运输行政权力下放至旗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9项,执法重心下移480项。

  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盟本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64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及时编制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等配套要素。推动建设领域联审联批工作,对于市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审批2个事项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编制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112项;进行精细化梳理,通过“复用事项”达到标准化建设,对业务办理项拆分及清单信息进行录入工作。

  四是稳步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已出具合法性说明7份,确保各项工作安排于法有据。制定《兴安盟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制度》。明确集体讨论决定、听取意见、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信息公开、后评估和责任追究等要求。

  (三)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公示公开范围及流程,对执法过程全记录提出明确要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纳入固定执法程序,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构建贯彻落实“三项制度”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宣贯落实。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明确的条件、步骤、顺序、方式和期限等要求,规范各项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证件专项清理工作,经梳理,目前交通运输系统持有执法证人员537人。同时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工作,明确执法权限,建立执法依据目录清单库。对政府法制部门执法证件进行实名备案和信息审核工作。

  三是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及相关行业管理人员集中学习《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及《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要求系统内各执法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并以监督检查等方式促进落实。

  (四)建立健全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一是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并与协同监管平台对接完毕。通过内蒙古“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监管事项119项、检查实施清单93项,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全面开展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印发《2020年交通运输局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及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明确目标和责任部门职责。近年来在信用中国(兴安盟)平台公示法人行政许可39项、自然人行政许可2473项、法人行政处罚51项、自然人行政处罚174项。

  三是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定印发《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明确交通运输行业准入规则,确保企业持续高效运转,截至目前,未发现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重大行政决策。

  (五)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积极参加自治区交通厅组织的《民法典》网络专场讲座,邀请专业老师开展普法进机关宣讲活动。积极开展涉民法典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学习宣传活动,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2020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工作特点,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深化“法律六进”,运用电子屏、微博、公众号等平台,以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内容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巩固传统法制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传媒的优势作用,扩大法制宣传的声势和影响;注重运用手机短信、网站等新媒体手段开辟法制宣传阵地,完善互联网宣传平台,增强法制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制宣传效果。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理清责任事项,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充分运用“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参加普法在线学习,考试合格率100%。

  四是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交通运输系统500余人参加。并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专题会议、知识竞赛、观看宣传教育片、深化“法律六进”,运用电子屏、微博、公众号等平台,以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内容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条幅74条、张贴海报29张。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制定印发《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制度》《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组建行政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我局不存在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通过局网站在线留言、在线调查、政务服务集约化管理平台、交通运输服务12328监督电话等形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七)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

  加强“以案释法”活动。组织交通运输系统观看网络涉恶案件旁听庭审直播活动,通过此次活动,使干部职工真切认识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醒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执法机制体制不健全,执法方式不规范。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结果未及时向社会公开,未全部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滞后。案卷制作文书不够规范。缺少行政执法的影音资料;案卷中适用相关法律依据和具体条款内容填写不够详细;执法文书中部分内容填写不详细,询问笔录载明的内容不详实、不清晰;证据种类单一,证明力度有限,未形成闭合排他的证据链。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执法人员内部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责任追究及错案倒查机制等,严格执行治超“十不准”、“五坚持”和“八项制度”纪律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以罚代卸”、“以罚代养”。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监管制约,规范公路执法行为,构建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着力加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有效推动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要及时公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招录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配强工作力量,使法制审核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定期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三是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将执法装备需求列入盟本级财政预算。

  (三)定期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建立盟本级法治工作骨干人才库,选拔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且熟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案卷评查工作的人员,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执法案卷的抽查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规范,法定依据和行政执法内容充分。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强监督管理。着力从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执法管理信息化水平、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执法监督系统化水平和法治文化特色化水平入手,积极探索建立与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新形势相适应、相协调的执法队伍和规范执法长效机制。创新执法手段,继续加强源头治超管理,实施联合治超、信用治超、科技治超,加快科技执法设施设备建设。

  (五)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划清行政主管局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明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对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严格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

  (六)开展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业务办理人员资质进行再梳理,吸纳一些具有相关资质的人才,全方位争取培训经费,加强对业务办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活动。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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