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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公布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来源:盟交通运输局 作者:盟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5日 分享到:

  按照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兴安盟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方便群众反映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公布如下:

  一、投诉举报途径

  1、投诉举报电话:12328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mjtysjzcfgk@163.com

  3、通过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xam.gov.cn/在线留言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三、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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