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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召开规范交通运输公路执法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来源:盟交通局 作者:盟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 分享到:

  2020年10月20日上午,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召开了规范交通运输公路执法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规范全盟交通运输公路执法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盟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兆东、程希庆,局党组成员、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冀景义,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陈明琦,盟公路管理局、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盟交通运输局、各旗县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区规范交通运输公路执法协调推进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纪委监委《明察暗访反馈函》、盟纪委监委《纪律检查建议书》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治超工作联合发现的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在明察暗访中发现,全区各盟市交通路域执法部门均不同程度存在私设站违规执法和履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自治区营商环境;我盟在此次暗访中也发现了路政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存在一定问题。

  李晓光指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规范公路执法面临的形势。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要清醒的认识到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仍存在执法制度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作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者、推进者、捍卫者,公路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如何,很大程度上反映着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形象和法治文明程度。各部门、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提高执法水平,坚定不移地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者、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

  李晓光强调,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规范公路执法行为。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兴安盟交通运输系统进行明察暗访中,指出交通运输系统公路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进一步压实责任,自查自纠,狠抓执法管理,促进公路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李晓光对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盟旗两级交通运输局和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切实担负起自身职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监督,全面规范公路执法行为。二是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效能建设。各旗县市交通运输局和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坚决纠正执法乱象,严格队伍管理,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各部门要多措并举,加强执法监督。各旗县市交通运输局和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制定专门的执法监督体系,通过明察暗访深入调查公路执法单位有无乱作为、不作为行为,并严肃责任倒查,将执法职责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是要依托信息推力,提高执法效能。大力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在路面管控和源头治理中,加强检测站“科技治超”加装工作,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促进执法规范,彻底打断私自放车等违法违纪的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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