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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绕行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盟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5-2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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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尔山市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绕行线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兴安盟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兴署办字[2026]12号)。项目业主为阿尔山市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绕行线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阿尔山市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绕行线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兴安盟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起点K0+000为国道621线K254+800处,与国道621线以平交方式连接。路线起点利用既有道路向北至桑杜尔;经桑杜尔后利用既有防火公路,向西南至本项目终点。项目终点K89+237位于国道621线K181+180处,与国道621以平交方式连接。其中K0+000至K28+000为完全利用段,K28+000至K89+237为改造、加宽段。

  技术标准:勘察设计三级沥青混凝土公路约88公里,完全利用约28公里,升级改造约60公里。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规模

招标范围

KCSJ

阿尔山市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绕行线公路工程

勘察设计三级沥青混凝土公路约88公里,完全利用约28公里,升级改造约60公里。

工程勘察测量、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设计预算,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分标段招标图纸、参考资料、预算文件、配合完成施工单位进行开工前的公路用地征拆设计放样工作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包括提供技术交底、参加交工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等)。

  2.3计划勘察设计服务期

  施工图勘察设计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

  勘察资质:具有以下两种勘察资质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以下三种设计资质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无。

  3.1.3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2025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以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27日至2026年63(北京时间)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上传投标文件。

  5.2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3家CA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3,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8315782(江苏翔晟)、0482-8370125(内蒙古一证通)、0482-8370079(内蒙CA)。

  (2)移动端CA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CA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新点标证通)。

  5.3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4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588/0482-8370096。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0512-58188511咨询)。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6189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6.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4逾期未上传电子交易平台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退回。

  6.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并参与开标。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512-5818851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并填写投标人信息时所填写的联系人电话必须为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投标人对于开标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有疑问时,可随时发起开标异议文字提问,并等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回复。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投标人在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的电脑及网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最新版本,可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驱动下载”栏目中下载。

  6.6根据《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分类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兴署办发【2025】2号)文件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xam.gov.cn/)上发布。

  1. 监督单位

  监督机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电话:0482-8200669

  邮编:1374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尔山市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绕行线公路工程

  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邮编:137400

  电话:0482-8212819

  联系人:白先生

  招标代理:云策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天骄年华住宅小区

  邮编:010020

  电话:13404820760

  联系人:姚先生

  2026527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

勘察资质:具有以下两种勘察资质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以下三种设计资质中的任意一种情形: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4.4款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历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2025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以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中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

(3)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交易系统中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较早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解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3)技术建议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下浮率)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解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不满足以上任一条款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

主要人员:30

业绩:10

履约信誉: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1-下浮率)×100例:若投标人下浮率10%,评标价=(1-10%)×100=90;若投标人下浮率1%,评标价=(1-1%)×100=99)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存在“开标一览表”投标下浮率与投标函投标下浮率不一致的,应以投标函投标下浮率为准修正评标基准价上述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上述情况外,在整个评标期间,评标基准价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6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5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2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等情况,得7.2~12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2

根据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等情况,得7.2~12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7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等情况,得4.2~7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7

根据对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情况,得4.2~7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7

根据对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等情况,得4.2~7分

2.2.4(2)

人员

30

主要人员任职资格

30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30分

2.2.4(3)

评标价

1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1分;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0.05分。

2.2.4(4)

业绩

10

本次招标不考核业绩,所有投标人此项均得10分。

履约信誉

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正文3.6.1补充:若需要核实的信息在评标期间无法查询,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文件中所附截图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截图的真实性,若招标人在评标期间,签订合同前、合同实施期间的任一时期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3.5.9的规定处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含)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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