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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元利生物入企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来源:盟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1-16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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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元利生物入企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元利生物入企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2.3招标规模:利用葛根庙北站博源专用线,自葛根庙北站南端接轨点博源专用线DBK0+384(=CK0+000)处出岔引出至与金风入园企业新建铁路专用线设计分界CK1+700处,正线全长1.7km。元利生物走行线于CK0+962处接轨后并行专用线正线折向西,向西走行于地块18、20设元利生物装卸场,新建元利生物走行线0.98km。

  2.4项目计划投资:7449.0万元

  2.5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1522002026011302001001

标段名称

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元利生物入企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

工程-工程施工-铁路工程-线路

合同估算价(万元)

7449.0

工期(日历天)

30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③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④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不需获取,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CA锁;0482-8370079(内蒙CA);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新点标证通)。

  3.2投标资格能力要求:3.2.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2业绩要求:近5年以来(2021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或初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时速40km/h及以上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3.2.3信誉要求(填写信誉情况承诺表格进行承诺):①诉讼及仲裁。投标人在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近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②履约情况。投标人在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③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④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铁路工程建设失信“黑名单”。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⑥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⑦信用评价。不存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⑧投标资格。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⑨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2.4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填写信誉情况承诺表格进行承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②技术负责人具有铁路工程或铁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3.2.5专用设备要求无3.2.6分包要求主体结构、关键工程不得分包(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的具体要求:分包管理执行《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专业分包管理办法》(铁建设[2019]16号)规定。分包金额:同一标段专业工程分包的合同额累计不超过标段合同额的三分之一(不计迁改工程)。分包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分包人的信誉要求应满足本招标项目对于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1700:00至2026-01-2217: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09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蒙中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白音乌苏嘎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82-2220675

  招标代理: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关宇恒

  联系电话:18586098101

  行业监管: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联系人:闫宇

  联系电话:0482-8232864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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