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4月16日印发《关于印发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现将清单具体内容进行公示。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另外,2022年3月12日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2025年12月5日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4月16日印发《关于印发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现将清单具体内容进行公示。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另外,2022年3月12日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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