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城建环保类 |
立案日期: 2025.01.07 |
|
| 政协兴安盟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
||
| 第0210号 |
||
| (委员个人提案) |
||
| 题目: |
关于统一兴安盟出租车指示灯的提案 | |
| 审查意见: |
立案—交承办部门办理 |
|
| 内容: |
||
| 案由:目前兴安盟出租车车顶指示灯与计价器处指示灯颜色显示存在冲突。车顶空车为绿色指示灯,载客为红色指示灯;而计价器处空车为红色指示灯,载客为绿色指示灯。这种不一致的情况,不仅使外地游客在打车时极易混淆,常常拎着行李徒劳拦车,本地居民也难以准确分辨,导致乱拦车现象频发,既给群众出行带来极大不便,又增添了诸多安全隐患,如道路上车辆随意停靠、行人突然穿行等,影响交通秩序与安全。 提案办理的具体建议:建议为提升兴安盟城市形象,优化旅客与市民打车体验,相关部门应尽快对全盟出租车指示灯进行规范统一管理。无论是遵循国内通用标准还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地区标准,务必确保车顶灯和计价器指示牌颜色统一,使乘客在远处或近处看到出租车时,都能迅速且准确地判断车辆是空车还是载客车,让游客与市民能够便捷出行,充分发挥出租车作为城市形象流动窗口的重要作用,为兴安盟的旅游发展和城市建设增光添彩。 |
||
| 提案人: |
吴昊(10023) |
|
兴交便字〔2025〕201号
办理结果:(B)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对盟政协第十届第四次会议第0210号提案的答复
吴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兴安盟出租车指示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提案中反映问题的高度重视
您在提案中指出,当前我盟出租车车顶指示灯与计价器指示灯颜色显示冲突(车顶空车为绿色、载客为红色,计价器处空车为红色、载客为绿色),导致市民及游客辨识困难,既影响出行体验,又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这一问题确实客观存在,尤其随着我盟文旅产业快速发展,外来游客增多,指示灯不统一的问题已对城市文明形象和交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将其列为近期行业治理的重点工作。
二、已开展及后续推进的整改措施
(一)迅速启动专项调研,明确整改标准
我局已联合属地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等单位,对全盟出租车指示灯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并参考《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22485-2021)《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JT/T1069-2016)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拟定指示灯统一规范如下:
统一颜色标准:车顶灯与计价器指示灯均采用“空车显示绿色、载客显示红色”的行业通用标准,确保视觉标识一致。
规范安装要求:要求各旗县市于2025年底前完成全盟4000余辆出租车指示灯的改造更换,确保灯光亮度、显示时长符合安全标准。
(二)强化行业管理,压实主体责任
召开出租车企业专题会议,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将指示灯规范纳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建立“动态巡查+群众监督”机制,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路面执法检查,同时通过“12328”交通服务热线接收市民投诉,及时查处违规车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跟进指示灯整改落实情况,计划于2026年1月开展专项验收,确保全盟出租车指示灯统一规范。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出租车行业服务标准,推动“文明出租车”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出租车作为城市“流动名片”的作用,为兴安盟文旅产业发展和城市文明建设助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与建议,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治理,不断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为打造文明城市窗口形象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兴安盟物流发展的关注!
2025年7月14日
无障碍
长者模式


打印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