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兴安盟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003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盟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7-1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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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民生民族人事和社会保障类 

立案日期: 2025.01.06

政协兴安盟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

第0032号

(委员个人提案)

题目:

关于加强出租车行业日常监管的提案

审查意见:

立案—交承办部门办理

内容:

案由:出租车是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城市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是一个城市的风景线,是文明的“窗口”,代表着整个城市的形象。当前,大乌兰浩特城区出租车管理中的问题日益突出,比如,强行拼客、超速行驶、违章掉头、闯红灯、不按规定地点随意上下车等,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造成了不少交通事故及纠纷,破坏了城市形象。

提案办理的具体建议:建议聘请相关部门及行业监督员,对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监督;建立对出租车行业投诉网上平台,严格规范出租车运营,对违章、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对拒载、宰客及黑车等严肃处理,加大处罚力度,对多次违规警告无效者,应取消其从业资格。

提案人:

包磊(10031)

兴交便字〔2025〕197号

办理结果:(B)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对盟政协第十届第四次会议第0032号提案的答复

包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出租车行业日常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出租车行业有序经营

  (一)统筹部署,构建高效治理体系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我局自2025年1月起全面启动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以支队长为组长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兴安盟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主导、综合治理、疏堵结合”原则,抽调50名执法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在火车站、汽车站、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设立5个检查点,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日间全时段+夜间不定期抽查”模式,实现对出租汽车运营行为的全方位监管。

  (二)严管重罚,行业秩序显著改善

  截至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执法检查力度:累计检查巡游出租车1600余辆次,现场整改车容车貌不整200余辆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7件(含非法营运网约车案件81件、巡游出租车违规案件6件)。

  投诉处理效率:受理出租车投诉举报381件,处理率100%,其中责令企业对违规从业人员培训再教育340件、批评教育20件、行政处罚6件,行业有效投诉率较同期下降34.8%。

  经营行为规范:拒载、议价、违规拼客等突出问题大幅减少,计价器规范使用率、车容车貌合格率显著提升,重点区域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长效治理,完善监管配套机制

  联合执法与信用管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将驾驶员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不良者实施重点监管,形成“一处违规、多处受限”的约束机制。

  宣传与社会监督:通过LED显示屏、新闻媒体、行业微信群等渠道开展法制宣传,引导乘客抵制非法营运,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28),构建“社会共治”监管网络。

  二、关于“聘请相关部门及行业监督员”建议答复

  目前,我局已通过以下措施实现多维度监管:执法部门常态化开展路面巡查,重点区域实行“定点+流动”监管;依托12345、12328投诉平台,建立“群众举报-快速核查-依法处理”机制;联合企业开展驾驶员培训教育,强化内部自律。

  鉴于现有监管体系已覆盖运营全流程,且聘请外部监督员存在职责边界不清晰、管理成本较高等问题,经综合评估,该建议暂不具备操作性。

  三、关于“建立出租车行业网上投诉平台”建议答复

  您提出的“网上投诉平台”与我局推动“智慧交通”建设的方向一致。我局将围绕“线上监管平台”加强平台建设与管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资金,探索与第三方技术企业合作模式,推动行业治理数字化转型。

  四、关于“取消多次违规者从业资格”建议答复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扣从业资格证等。

  我局将严格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指导执法部门执行处罚,对多次违规者采取“顶格处罚+信用惩戒+企业内部处理”组合措施,如累计违规达3次以上的,将纳入行业“黑名单”并通报企业,倒逼驾驶员规范经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与建议,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治理,不断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为打造文明城市窗口形象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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