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注销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公告

来源:盟交通运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日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经核实,以下道路客运班线(详见附件)经营者运营后连续180日以上停运,现依法注销其对应的农村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明细表

  2025年9月16日                    

          

  附件

  注销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明细表

序号

公司名称

线路名称

1

扎赉特旗金晟运业有限公司

新林至齐齐哈尔

2

乌兰浩特市蒙马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乌兰浩特至六户

3

内蒙古乌兰浩特金鹿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兰浩特至天山

4

内蒙古乌兰浩特金鹿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兰浩特至里仁

5

内蒙古乌兰浩特金鹿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兰浩特至野马

6

内蒙古乌兰浩特金鹿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科尔沁镇至牙克石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