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25〕7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内财建〔2022〕1116号)文件,现将我盟2024年度兴安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7月31日),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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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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