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安盟巡游与网约出租汽车融合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盟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9-02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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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创新发展和提质升级,保障运营安全和各方合法权益,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在我区实施巡网融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兴安盟为巡网融合试点地区。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规,结合本地实际,于2024年9月1日印发了《兴安盟巡游与网约出租汽车融合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办法(试行)》共六章三十条,包含总则、经营许可、运营服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板块,对巡游与网约出租汽车融合经营的各个环节,从市场准入到运营规范,再到违规处理,都作出了明确且详尽的规定,构建起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管理体系。

  (一)准入标准

  巡网融合服务网约平台公司:除需满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保障服务的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管理能力并设立安全管理、业务管理等内设机构,按规定配备人员;有健全的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合理确定并公布线上订单抽成比例,对安全责任事故导致的乘客损害积极赔偿等。

  巡游出租汽车和驾驶员:各旗县市正常营运的巡游出租汽车及其驾驶员均可自愿申请加入。车辆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及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保险证明等材料,还应具备调度管理、车辆定位等功能装置的安装及接入平台证明;驾驶员需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在相应旗县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注册,提交劳动合同或协议、驾驶证、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准入程序

  巡网融合服务网约平台公司:向兴安盟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除提交《暂行办法》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交巡网融合服务网约平台经营申请表、办公场所证明等材料。审批中心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获批后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和经营期限。

  巡游出租汽车和驾驶员:由所属出租汽车经营者(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有人,或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代办)向属地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在已取得兴安盟地区“巡网融合”资质的网约车平台中,根据自身需求和平台服务内容,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平台进行注册参与。

  (三)运营规范

  巡网融合服务网约平台公司:需遵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巡游出租汽车运营:需遵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驾驶员:需遵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乘客:需遵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计费方式:网络预约乘车按平台定价计费,巡游揽客按计程计价器显示计费,巡游揽客订单平台不得抽成,司机不得诱导网约乘客线下支付。

  (四)违规处理

  巡游出租汽车:若接入平台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半年内任何一个驾驶员有1次违规行为,查实后该车暂停平台接单6个月;若有2次违规行为,自第二次查实起暂停接单12个月。违规行为包括被查证的投诉记录或执法检查发现的违规记录。

  巡网融合服务网约平台公司:若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将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将定期组织对平台公司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盟旗两级交通运输局所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平台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可依法采取责令整改、罚款等措施。

  三、名词解释

  1.“一车两用”是指,巡游车司机用手机等智能设备,既能像以前那样在路上拉客人,又能接网上的订单,两种方式都能用,为巡游车增加了一种接单的方式、提高收入来源。

  2.“一车两价”是指,同一辆巡游车可以根据不同的接单方式、以不同的价格标准来收费。比如说,如果乘客在路上招手叫车,就按打表显示的价格来收费;如果乘客是通过网上平台叫车,那就按平台制定的市场调节价格来收费。

  3.“质量信誉考核”是指,对巡网融合服务网约平台公司、驾驶员服务质量和信誉状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内容涵盖经营行为、安全运营、服务质量等多方面。例如对平台公司考核其是否及时处理投诉、对驾驶员考核其是否有违规行为等。

  4.“线上订单抽成比例”是指,巡网融合服务网约平台公司从线上订单收入中抽取一定比例作为平台运营费用的标准。平台需合理确定该比例并对外公布,这一规定旨在规范平台收费行为,保障司机和乘客的利益,避免平台不合理收费影响司机收入和乘客乘车价格。

  5.“先行赔付”是指,线上订单因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乘客受到损害时,巡网融合服务网约平台公司需先承担对乘客的赔偿责任,之后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终责任方。比如事故是因车辆自身故障造成,平台先行赔付后,可再向车辆所属方追偿,保障乘客能及时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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