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2000116341804/2025-0000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 发文字号 兴交发〔2023〕350号
成文日期 2023-12-16 10:53:22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调整兴安盟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2-16 10:53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下载

  兴交发〔2023〕350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从业资格考试的便捷性,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现就调整我盟出租汽车驾驶员和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统一受理部门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改革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7〕134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交发〔2021〕510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等相关规定,自2023年12月12日起,申请参加兴安盟地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出租汽车驾驶员(含巡游车和网约车,下同)、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一律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兴安盟政务服务大厅3楼交通窗口进行报名。不设其他代理报名点,不再受理单位、个人代报名。报名人员也可以关注兴安盟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报考相关从业资格考试。

  二、开放自学直考

  自2023年12月12日起,申请参加我盟出租汽车驾驶员(含巡游车和网约车)、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选择以“自学直考”形式直接向兴安盟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出考试申请,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三、申请条件

  拟从事出租汽车驾驶服务的,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一)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

  拟从事经营性道路客运输服务的,应当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二)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三年内无重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

  4.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申请材料

  (一)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4.无暴力犯罪记录。

  前款第3项由申请人通过“交管12123平台”下载并自行打印《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情况》,前款第4项由申请人填写《政务服务告知承诺书》签署告知承诺。

  (二)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3.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前款第3项由申请人通过“交管12123平台”下载并自行打印《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情况》。

  、自学直考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申请“自学直考”的考生,可关注“兴安盟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考试报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审核合格的,考生可持报考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到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通窗口现场办理考试报名,审核合格的,交通窗口工作人员对相关资料予以建档,录入指纹、收取考试费(考试费按照内发改费函〔2015〕110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收),并通知考生考试时间,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二)线下报名。申请“自学直考”的考生可持报考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到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通窗口现场办理考试报名,审核合格的,交通窗口工作人员对相关资料予以建档,录入指纹、收取考试费(考试费按照内发改费函〔2015〕110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收),并通知考生考试时间,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考试

  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按照要求进行上机登录、答题、交卷,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不合格的三个月内申请人均可预约补考(补考两次不收费)。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3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试成绩逾期作废。

  、发证

  考试合格的,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证件,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兴安盟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交通窗口领取证件,或可邮寄费用自理。

  优化便民服务

  (一)公开考试题库

  为方便考生学习,给考生创造良好备考条件,可在“兴安盟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拟申请考试的驾驶员可自行下载学习。

  (二)提供在线测试

  为方便广大考生自学,给考生创造良好备考条件,“兴安盟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中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题库、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题库(全国科目和区域科目)、从业资格证考试应用能力实操试题,拟申请考试的驾驶员可自行下载学习,同时考生可登录“兴安盟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模拟考试”专栏进行全国公共科目和兴安盟区域科目试题的组卷自测。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482-8236964

  线下报名咨询电话:0482-8831390

  特此公告。

  

  

  2023年12月15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