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1-2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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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兴安盟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j.xa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1377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保障,积极参加全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相关规定,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发布政府信息49条,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265条,其中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条;公开盟本级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7条;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5条等信息;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信息554条。网民留言公开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加强内容审核,推行标准文本,全面提升办理质量。2024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答复结果为予以公开。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及《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聚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朝着标准化、规范化大步迈进,全方位提升公共交通企业的公共服务能力,力求为民众打造更加优质、便捷、透明的出行环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审核。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盟行署统一安排部署,不断优化调整我局政府网站栏目设计,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用性和便利度。“兴安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54条,订阅数5181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始终秉持“政务公开与日常业务协同共进”的理念,深度融合二者发展,让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业务开展的有力助推器。一是充分释放监督保障机制效能,常态化、系统性地研讨政务公开推进策略,进一步夯实对局内各部门以及各旗县市交通部门的专业指导工作,全方位提升其政务公开水平;二是紧紧压实监督岗位责任,严格执行三审制度,严格把关每一条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确保民众能够获取及时、准确、有用的政务信息,全力打造阳光透明、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4

行政强制

19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35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针对去年以来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件内容复杂涉程度,对各单位科室政务公开业务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改进情况:2024年我局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行政执法处罚结果进行了实时公开,进一步加强了群众对部门行政工作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5件,全部按期办结,已通过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进行主动公开。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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