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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服务科2025年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询比招标公告

来源: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1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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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采购项目条件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服务科2025年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现对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询比招标。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县道914线水毁救灾抢通修复工程、21处交通量调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G111线K1243+500新建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工程、11处增设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新建标志牌工程、G331边坡防治工程、2025G111线(扎旗段)安全提升工程。

  2.2服务期

  服务期:从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到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权利义务结束止。

  2.3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XGZBDL

制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议(如有);负责对潜在投标人就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组织开标及评标工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起草合同书;协助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采购者,需在202411181730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联系方式信息1份(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至348244680@qq.com邮箱,采购人确认收到上述资料后于20241119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各供应商提供的单位邮箱中,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2930,供应商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至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501(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7.采购发布公告的媒介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xam.gov.cn/

  8.联系方式

  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

  话:0482-8212058,15034837401

  人:郑先生

  20241113日                                                    

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服务科2025年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询比招标(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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