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对盟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02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盟交通运输局

分类:城建环保类

立案日期:2024.01.20

政协兴安盟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

第0241号

(委员个人提案)

题目:

关于在科右中旗代欣塔拉苏木太平嘎查吉祥屯东河修建桥梁的提案

审查意见:

立案—交承办部门办理

内容:

案由:吉祥屯位于突泉和科右中旗的交界处,距离突泉县6公里,距离科右中旗40公里,归科右中旗属地管理,是科右中旗代欣塔拉西庙等农牧民去往突泉的必经之处。吉祥屯小桥车辆日通行量为200-300辆,但因修建涵洞桥时桥面高度低于两岸路面高度,每年雨季洪水季节,河水漫过桥面导致通行困难。

提案办理的具体建议:建议科右中旗政府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深入研究,重新修建一座高于路面的桥梁,以保障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安全出行。

提案人:

董胡宝(10224)

  兴交便字〔2024〕158号

  办理结果:(A)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对盟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0241号提案的答复

董胡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科右中旗修建桥梁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该路段进行了实地踏查和研究讨论。现就提案内容做如下答复:

  农村牧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改善农村居民出行条件,保障出行安全,是乡村振兴战略中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任务,我局始终致力于改善农村牧区的通行条件,推动农村公路网络的完善。您提出的在科右中旗代钦塔拉苏木太平嘎查吉祥屯东河修建桥梁的提案,准确指出了农村公路桥梁对于乡村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当前存在的桥梁不足、老化等问题,这些观点与我们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不谋而合。您提案中所涉及的混合式过水路面,这种设计在汛期难以满足泄洪需求,将严重威胁到行人和车辆的安全。为保障当地居民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我局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做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现场核查,充分调研

  在收到提案信息后,我局立即与科右中旗交通运输局一同对该路段进行了实地踏查,经核实,提案中所涉路段为,乡道Y013杜尔基至溪柳,路面宽度为4.5米,路段管养单位为科右中旗交通运输局。目前,科右中旗交通运输局委托设计单位对该路段进行了现场勘察并提出实施方案,通过对河床宽度及汇水面积测算,需新建100米长大桥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地居民出行问题。

  二、积极沟通,协调解决

  我局已将该项目纳入到2025年新建桥梁计划中,并积极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接争取项目资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并在后续新建桥梁建设计划中予以解决,我局将继续加强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协调,确保该项目尽早实施。

  三、及时修复,保障出行

  目前为切实提升当地百姓的出行质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针对该路段存在的问题,我局已责成科右中旗交通运输局在雨季来临前对涵洞水毁部分加固处理,对涵洞两侧100米路面进行修复,该项目于6月12日开工建设,6月21日完工。项目完工后,显著改善该路段的农村交通状况,提高了通行能力和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我局将持续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以期早日实现该桥的全面建设和升级。

  最后感谢您对兴安盟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期待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兴安盟交通建设事业的发展。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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