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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兴安盟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盟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7-04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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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公开稿)

  根据盟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8日至12月1日,盟委第二巡察组对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29日,盟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立即落实整改

  局党组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标整改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贯彻盟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讨、深入学习等形式,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在具体的巡察整改工作中,局党组全面部署安排,针对反馈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和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加强与所属单位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局党组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成员认领职责和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全系统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宣传教育等具体工作的实施安排,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局党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不断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推动整改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履行交通运输职责还有差距

  (1)关于“‘抓关键少数’理论武装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党组中心组学习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4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组理论中心组工作。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理论中心组学习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安排》,对2024年度中心组学习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确保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学习组织、学习安排、学习形式、学习管理、督促考核等制度内容,扎紧了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铁笼子”。

  (2)关于“学习成果转化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应完工未完工”问题的整改情况。

  S309线繁阿公路项目已于3月25日复工建设,截至4月末,累计完成路基94.6%、桥涵97%、路面83.5%;公铁立交桥完成总体工程量的43.9%。2023年底,科右前旗境内共6处征拆问题未有效解决,现已解决5处,剩余1处为大石寨境内K143+300—K144+800段设计方案优化,此段落需进行局部征拆。

  ②关于“应养护未养护”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调查路况,及时做好路面病害处治工作。发展中心于3月20日已组织蒙通养护公司兴安分公司(以下简称兴安分公司)对兴安盟国省干线公路进行全面路况调查。截至3月末路况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计调查国省干线约1077公里,重点对路面病害进行排查,调查现有坑槽约489平方米,裂缝约35万延米,各分中心已对各项上报数据进行实地复核。4月15日起,根据不同地区温度特点已相继开始实施沥青灌缝及热料补坑槽等工作。自2024年2月截至4月22日,针对重点路段,兴安分公司已累计完成S203线乌察段公路冷补料修补坑槽17处(51.87㎡),土补坑槽15处(184㎡),目前此路段路面病害已全部处置完毕。二是科学制定养护计划。S203线已纳入2024年养护工程计划,2024年3月31日完成施工图审查,已上报至内蒙古交通运输厅,于年内完工。三是加强公路巡查,做好日常养护工作。2024年3月重新修订了《兴安盟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试行)》《兴安盟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针对以上试行办法,在4月15日向养护企业、发展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分中心等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科室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目前反馈意见全部收到,已根据反馈意见重新修改完毕。发展中心积极与养护企业沟通,分中心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日常养护工作及时、高效,养护公司在每日巡查基础上,优化巡查工作实施内容,在巡路过程中装备黄土、冷补料,对能够立即处置的病害进行当场处置。四是全面加强全盟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截至4月末,全盟国省干线沥青灌缝23.7万延米,公路维修安装交通标志478块,维修更换波形护栏152延米,整修路肩489平方米,整修边坡108平方米,清扫路面675.8万平方米,清理边沟587立方米,清理积沙积土11184立方米。修剪遮挡视线树枝7494棵,清理路肩边坡杂树6861棵。

  2.关于打造人民满意交通存在短板,推进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还有欠缺

  (1)关于“出租车行业缺乏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盟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试行)》《兴安盟道路运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兴安盟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印发《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严厉打击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专项执法行动小组,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平台非法运营“滴滴快车”行为,整治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四是2024年一季度,全盟出租车投诉量858条、出租车投诉占比91.5%,占比较2023年一季度减少0.3个百分点。

  (2)关于“行风建设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行业工作的通知》,开展学习教育、宣传引导,加强典范引领。发挥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青年文明号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团结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激励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创先争优。二是联合印发《“最美风景线兴安推介”兴安盟服务行业驾驶员文明出行诚信服务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驾驶员文明出行诚信服务培训活动,张贴“文明出行诚信服务”的标语,持续营造守信重诺、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同时积极谋划建立红城红旗志愿者协会,打造行业品牌,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升行业文明程度和服务质效。

  (3)关于“道路收费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设备。针对设备出现的无法维修的情况,向盟财政部门申请资金,于2023年12月份对磅秤进行更换,并经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检定合格后投入使用,保证计重数据准确。二是加强设备管理。2023年12月份以来,先后4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收费站磅秤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养;制订《设备检修管理制度》,以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每年对设备全面检查不少于4次,建立设备排查检修台账。目前,已完成日常检查维修11次,定期全面排查1次,通过对检查情况不定期督查,保证了收费工作正常运行。三是强化人员管理。自年初以来,发展中心多次深入收费站调研,查找问题根源,现场提出意见并要求整改,推动收费管理工作走深走实;由收费公路运营科组织收费人员进行多次专题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全体收费员工深入开展工作作风自查自纠和岗位风险点排查工作,同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74份;在2024年1月11日对收费站2名站长、18名收费员进行了岗位调整,并配齐了副站长,3月同82名合同制人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规范了管理,加强了纪律约束。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有欠缺,任务推进不够有力

  (1)关于“权力下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明确盟本级各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程序的通知》要求,每年或每两年进行盟本级部门权责清单集中调整。二是制定《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方案》(兴交发〔2023〕14号),明确职能职责,理顺权责关系。全面梳理本部门权责清单,优化编制公示《保留职权事项及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清单》。三是按照兴安盟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兴交发〔2019〕93号)、《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关于行政审批移交划转的函》(兴交便字〔2023〕14号)文件要求,已于2023年11月6日将乌兰浩特至白城毗邻路线客运班线审批事项下放至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班线档案及车辆档案一并移交。

  (2)关于“业务融合不顺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12月14日,召开专题座谈会,就审管职责划分、推送方式、内容要求及工作保障等进行研究。2024年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印发《兴安盟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制度》,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二是定期对双向推送数据进行统计,截至4月末,已累计双向推送1058条数据。

  4.防范化解危险不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推进和规范管理,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确保责任明确、管理有序,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高效运行。二是进一步强化职能职责。根据局党组成员的变动,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应调整,明确相关职责。1月31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2023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2024年的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同时,制定印发《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4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工作的高效推进。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4月15日至16日,机关党委开展综合检查,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形成问题清单,限期整改。

  (2)关于“推动落实‘两客一危’监管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截至20244月30日,运政系统为全区联网联控系统提供793辆兴安盟籍正常营运状态“两客一危”车辆基础数据。兴安盟4月份“两客一危”综合考核得分排名第8,环比提升4个名次。二是印发《关于通报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长期存在问题车辆的函》(兴交便字〔2024〕28号)、《关于通报道路运输车辆停运期间异动情况的函》(兴交便字〔2024〕55号)、《关于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督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兴交便字〔2024〕101号)、《兴安盟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考核通报(4月份)》(兴交便字〔2024〕115号)等文件至各旗县市交通运输局、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兴安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是成立专项工作群,执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四是指导应用联网联控系统加强监管,及时线上核实处理车辆违规信息,充分发挥动态监管手段在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作用。五是阿尔山市整体监管水平提升显著,4月份车辆上线率100%,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督实施细则》要求,超速报警处理率现已不做统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底不到边

  (1)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3月5日召开2024年全盟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暨全盟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全盟交通运输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当前形势,谋划发展思路,安排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求,3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专门听取分管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详细汇报,深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进展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目标,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开展廉政谈话。为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2月22日起,在系统内部广泛开展廉政谈话,通过廉政谈话,提醒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共谈话836人次。在谈话过程中,共收集到对局党组班子的41条意见建议,经过精心梳理与分类,形成涵盖五个方面共计15条的具体意见建议。为充分利用这些谈话成果,在4月9日召开的巡察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将15条意见建议纳入其中,进行深入剖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风险防控和管理。下发《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部门和科室全面细致地审视各自的岗位职权,精准识别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防控策略。经过精心组织排查,共识别出部门层面的廉政风险点220个,并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231项;排查出935个个人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措施939项。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局党组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廉政风险的识别与防控措施的制定,亲自指导各自负责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并严格进行审查与把关签字,确保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截至4月末,6名党组成员共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16条,制定整改措施15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局机关纪委充分履行其监督职能,紧密结合作风建设检查,4月15日至19日,对各部门单位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了全面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于排查工作不够深入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了重新排查,从而有效避免了排查工作不深入、不具体,以及风险排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3)关于“警示教育震慑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用好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张严重违法案这一生动且真实的“活教材”以及其他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张严重违法案警示教育片和张案庭审影像视频,《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坚决清除“拦路虎”“脚石”》,参观爱国街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截至4月末,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二是深入以案促改工作,4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张严重违法案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张严重违法案所暴露出的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的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开展纪律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敬畏之心,保持戒惧,坚守底线。截至4月末,中心组学习4次,各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14次,专题研讨1次

  2.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缺位,作用发挥不够

  (1)关于“派驻监督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议作为派驻监督的重要抓手,强化政治监督。年初以来,参加全部盟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先后8次对研究公路工程、资金使用、人事调整等“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监督。二是强化监督质效,结合《兴安盟纪委监委2024年度政治监督台账》和驻在单位实际,形成政治监督台账(盟交通运输局版本),并严格按照台账所列重点事项开展监督。

  (2)关于“履行内部监督职能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为规范开展内审工作,加强对二级单位及重点建设管理办公室的监督奠定了基础。二是科学谋划,精准审计。盟交通运输局已成立内审工作领导小组,现通过对各二级单位及重点建设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的分析,制定2024年内审方案,明确了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及进度安排,并于4月17日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三是加强监督指导,二级单位内审工作同步开展。发展中心财审科已对所属分中心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执行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3.工程项目监管缺失,违规问题较为突出

  关于“优亲厚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整改落实。截至4月19日,额尔格图服务区、乌兰服务区、归流河服务区的6个充电桩已全部安装完毕,且供电和设备正常。二是增强风险意识。2024年3月5日,发展中心组织充电桩业务责任科室(工程技术科)开展廉政风险点自查,共梳理风险点11条。3月14日召开专项廉政警示教育会议,加强风险防控,增强风险意识。4月1日,工程技术科人员已签订《工程业务回避关系责任承诺书》5份,加强了业务工作风险点防控管理。三是规范采购流程。遵守“三重一大”原则,采购项目及时通过会议集体决策,3月31日,制定《项目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试行)》,制度按照采购额度划分项目采购方式及公开招标、非采购招标方式,规范招标流程和备案流程,通过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做到应采尽采。四是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兴安盟公路养护工程(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试行)》,对施工过程开展事前(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检查产品合格证,抽样送检)、事中(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查评定)、事后(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组织进行交工验收)三个阶段的监督检查。同时根据工程内容明确验收事项、责任到人。对验收过程中涉及其他专业的,必要时通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验收检测,根据相关检测意见进行验收评定。同时对项目全过程及时进行备案,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4.资产管理混乱,问题反映比较集中

  (1)关于“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摸排。组织各分中心对机械设备全面摸排,实物逐一核对,现已全部盘查完成,共计盘查机械设备799台,未发现有丢失或实物与台账不符现象,发展中心完成对各分中心上报数据的统计、汇总,形成《2024年机械设备盘查台账》。二是承接竣验项目机械设备,完善入账手续。对已经竣验并接收20项机械设备进行摸排,对应“设备发票”“支付凭证”“接收单”原始凭据,核查每项资产的“型号规格”“调入日期”“现存放地点”“原价”等信息,形成“机械设备盘查台账”,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加强管理。已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机械设备及时入账,并对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更新,明确了设备安全管理和相关培训规定,为养护生产提供保障。

  (2)关于“闲置浪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及闲置浪费的46台(套)环境检测试验仪器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所有,通过请示该设备仍由兴安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代为保管,并要求待工作条件具备后统一启动使用。

  (3)关于“无偿出借”问题的整改情况。

  无偿出借给正大路桥有限公司的设备仪器已经于2024年3月15日收回。经过支队设备科和质检科检查,设备完好无损,现存放在仓库保存备用。支队已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5.纪律意识不强,廉政风险易发多发

  (1)关于“资金管理隐患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流程做好移交工作。对财务统一管理问题,发展中心于2023年8月份已召开会议进行部署。针对盟委巡察工作指出的通行费缴纳和财务对账移交方面存在的问题,再次于2023年11月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严格按照财会管理的流程开展对接工作,成立通行费缴纳、对账组织机构,制定移交方案,规定了移交时间和细则。2023年12月1日,通行费专户资金已通过内蒙古农信网银平台全部上缴到兴安盟财政专户。2024年1月26日完成了交接工作,现专户设备及密码由财务人员2人分别专门保管。二是加强学习补短板。制定财务知识学习计划,并已按照计划开展学习教育工作,已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4次,进一步提高了人员业务素质。

  (2)关于“财务管理漏洞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票据排查清点。对2021年至2023年10月份10881份票据进行排查清点并对客观情况进行了认定,其中:张数不符票据225份、账务登记不符票据242份(含已付款无票据情况239份、已付款票据金额与记账金额不符情况2份、已做账无票据情况1份),以上情况已经登记造册,形成“2021年至2023年10月份票据清点情况表”,存档备案。二是完成会计基础工作。在完成票据排查清点工作基础上,保证遵循账务原始面貌,做到账务原封不动的情况下,对2021年至2023年10月份会计凭证以及账簿进行了整理装订,其中:装订凭证999册数、装订账簿33本数。三是开展内部审计,履行监督职能。本次内审工作于4月8日开始,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执行情况是本次审计内容之一,依照安排本次内审工作在6月7日完成。四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完善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财务工作、会计档案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事项11项,共计36条。其中,包括财务账册装订保管等规范要求。

  (3)关于“采购管理风险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采购程序。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试行)》,要求采购办公用品必须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事前填写申请单;事中通过政府集采平台进行采购,做到应采尽采;事后报销办公用品采购费用时必须在报销单上将原始发票、申请单、领取单同时附后。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采购费用报销流程,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堵塞了其他科室非采购人员采买的制度漏洞。二是强化监督管理。4月1日,对2024年以来采购的所有办公用品进行梳理和备案,并对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三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行政办公室针对岗位职责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深挖制度和流程漏洞,从源头规避物资采购廉洁风险。四是制定学习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从1月至4月先后组织行政办公室采购人员统一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和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增强风险防控意识,避免采购廉政风险,提高采购业务能力。

  6.资金监管不到位,审核把关不够严

  关于“挪用养护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弥补资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普通公路养护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23〕1875号文件)等文件,明确弥补资金来源,利用边防公路养护资金6万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24万元,用于努木尔根界河桥发生水毁的路基边坡修复处理。二是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2024年3月27日,修订《努木尔根界河桥养护管理办法》,增加“第五章资金管理”条款,明确界河桥梁养护管理资金支出范围为桥梁养护工程、日常养护等,不得列支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禁止截留、挤占或者挪用。4月1日,上报努木尔根界河桥年度运行报告,上报2024年界河桥初步养护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确保项目资金用于界河桥养护,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从严管理,以制度约束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挤占、挪用、截留资金等行为。

  7.服务群众工作不深入,宗旨意识不够强

  (1)关于“行政执法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22年至2023年55份已结案一般处罚案卷的完整性、案件文书的规范性等情况重新梳理审查,共发现2份不规范案卷,目前已就案卷执法地点与实际地点不符、执法人员代签字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对案卷处罚票据进行修正,并批评教育。二是2023年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110台,在执法中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认真执行轻微免罚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实行定期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宪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内容,制定全年培训学习计划2024年1月至4月,开展集中学习7次,自学习6次,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

  (2)关于“为民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即办事项”清单,经过梳理,共梳理出4项可以即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将可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均已压缩时限,即办件比率由原来的62.5%提高到67.09%。二是2024年3月8日,组织召开全盟交通运输系统12345、12328联席工作会议,积极调度各旗县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两部热线工作具体问题,推进疑难工单快速处置,确保无长期挂账工单。三是对12345、12328热线工单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形成日催办和月通报机制。2024年1月至4月,累计下发催办60次、月报20期、年报1期。在2024年12328全区排名考核中,1月和5月排名第一,2月至4月排名第二。12345热线2024年3月至4月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办结率均为100%。四是积极推进疑难工单快速处置,截至2023年12月底,盟局建管科20件、发展中心收费科18件、工程科2件工单均已全部办结,2023年内工单全部办结,兴安盟交通运输局12345已无长期挂账工单。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1.党组织政治引领不够坚定,履行领导责任不够全面深入

  (1)关于“对所属单位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与发展中心原主任存在堂姑侄关系的人员,借调至核心业务科室工程技术科负责问题进行整改,严肃人事管理,坚决落实岗位回避规定,2023年4月已将相关责任人调至兴安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下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同一单位干部亲属关系摸底情况表》,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排查,4月28日决定将阿尔山分中心按规定需回避的1名干部调整至阿尔山边养队,5月8日将有关事项通知相关单位,人员于5月16日到岗。组织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环节干部和人事劳资员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学习,增强防范意识。二是对张某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外聘财务人员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确定一名副主任分管财务工作,明确财务审计科负责人,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外聘人员情况发生。三是加强单位管理,保障监督监管到位。发展中心自2024年2月起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通过深入开展学习教育、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廉政风险排查、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等措施,深刻查找问题,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单位管理。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选人用人规定。制定《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方案》《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科级以下环节干部指导办法》《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环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等干部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学习了《盟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备案暂行办法》,确保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干部任免,做到公开透明,并全程留迹留痕,坚决杜绝任人唯亲等情况的发生。

  (2)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全员备案。截至2024年4月,全盟交通运输系统在职及退休职工共1474人,已全部完成备案工作。二是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制定《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和审批流程,强化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2024年我局将局机关集中保管的出入境证件,按照干部工作单位进行转递,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干部所在单位进行集中统一保管。三是对管理不规范的四个部门分管领导及人事科负责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四是建立个人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因私出国(境)信息台账和个人档案,对每位干部职工的因私出国(境)情况建立个人档案,对办理、领取证件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确保管理工作的系统性和可追溯性。

  2.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对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建制度落实。明确标准要求。制定《兴安盟交通运输局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清单,明确任务、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党建工作有序地推进。强化督查指导。4月11日至16日,机关党委开展党建综合检查,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视,查缺补漏,对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强化结果运用。对检查发现问题形成整改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式销号。发现问题25个,提出整改意见32条。4月2日,对涉及的三个企业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进一步规范换届选举工作。①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台账》。为明确换届选举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节点,针对2024年7月和11月份到期换届的发展中心和支队党委所属13个支部,下发了换届选举提醒。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试行)》,2024年4月24日,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2023年12月26日,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乌兰浩特分中心召开党员大会对支部委员进行了调整,会议程序规范,材料齐全。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七章党务人员工作建设第三十条规定:“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要求,支队党委办公室配备了3名同志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积极筹备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活动,下发《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活动的通知》,计划于7月份正式展开,届时将为广大党组织书记提供一个展示才华、交流学习的平台。

  (2)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全面纳入其个人年度考核与述职报告之中。为了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党员领导组织关系所在的机关党支部如实记录班子成员参与组织生活会的详细情况,并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汇总公示。二是在机关党委指导下各基层党支部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结合党建综合检查,4月11日至16日,对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审视和评估,各基层党组织2023年度的组织生活会程序规范、材料完整。组织生活会参加人数符合《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均达到2/3以上,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评定“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的要求进行评定。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制定了《盟交通运输局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与标准》,并已正式下发至各级党组织。二是强化审核检查。机关党委对目前现有的16名发展党员的材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检查,对缺项的《积极分子备案表》、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花名册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确保了每位发展党员的材料规范、完整。三是规范收集整理。对发展党员容易出现的填写《入党志愿书》不规范问题进行收集整理,针对性地下发了《入党材料填写注意事项》,对《入党志愿书》7处重点需要注意事项进行详细的说明,确保2024年的发展党员材料齐全、规范。四是开展专题辅导。2月21日,举办了党建知识讲座,邀请机关工委组宣部程怀宇,对系统党建工作进行辅导,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虽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为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性。下一步工作安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将巡察整改视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部署推进和督促落实。党组书记将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2.建立健全整改责任体系。局党组将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巡察整改中的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3.深化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将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对未完成整改以及需要长期整改事项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局党组将组织专题研究,集思广益,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4.加强整改工作的宣传引导。局党组将通过内部会议、通报等方式,及时传达整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对整改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积极宣传整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推动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5.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局党组将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为交通运输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82-8210755;

  邮政信箱: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二楼202室,邮编137400;

  电子邮箱:1105710371@qq.com

  中共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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