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2000116341804/2024-0000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兴交发〔2024〕146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7 17:46:14 | 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22000116341804/2024-0000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兴交发〔2024〕146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7 17:46:14 |
时效 | 有效 |
兴交发〔2024〕146号
各旗县市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按照兴安盟2024年信用宣传月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兴安盟交通运输局2024年信用宣传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联系人:徐晓庆,联系电话:8217407,电子邮箱:mjtysjzcfgk@163.com。
2024年6月17日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2024年信用宣传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诚信建设工程”工作,推进全盟交通运输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增进广大群众诚信意识,努力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浓厚氛围,结合我盟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务实笃行实施诚信建设工程乘势而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时间安排
6月进行集中宣传,下半年持续宣传。
三、宣传内容及方式
(一)集中宣传阶段
1.重点宣传领域。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兴安盟委、行署对于诚信建设工程的总体要求,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领域,在推进依法行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提升执法能力、加强道路运输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优化营商环境等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宣传重点工作,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持续性的宣传推广。
2.普及宣传内容。围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开展普法宣传。对《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内容进行学习。普及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中国(兴安盟)、各类失信违约投诉举报平台、“信用修复一件事”服务套餐和守信激励和惩戒机制措施。
3.突出工作成效。深入挖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蕴含的诚信理念,及时总结交通运输领域诚信建设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重点突出对我盟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示范效果、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实现宣传效果最大化,真正讲足、讲好诚信兴安交通精彩故事。
4.加强典型宣传。对行业内涌现出的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信用记录良好、为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诚信企业、诚信个人,在市场准入、监管方式等方面进行激励或表彰,充分发挥其诚信典型示范作用。此外加强舆论监督,对失信名单进行公示,对失信行为进行批评,形成强大舆论压力,以反面典型为教材进行德法释义,警示人们守住诚信做人“底线”、敬畏法律“高压线”。
5.开展创新举措。加强拓展“信用+道路运输”等应用场景,推进道路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发展。依托各类媒体开展“信易+”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推进信用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提升人民群众诚实守信获得感。
(二)持续宣传阶段
持续宣传阶段应当将宣传活动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既要持续推动宣传教育不降温,更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民族政策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热度,将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深做细,形成良好互动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诚信文化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要安排专人负责,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二)广泛宣传,活动多样。结合行业特点,深入公路沿线、收费站点、客运站、火车站、企业等地,全方面、多角度地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活动,并借助交通运输客运场站优势,调动各自宣传力量,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媒体等宣传媒介,广泛刊播信用宣传标语、奖惩典型案例等,在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站LED显视屏等人流密集区域进行广泛宣传和快速传播,在系统范围内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总结,确保实效。各部门单位要在6月20日前报送24年截至目前信用工作宣传简报,并积极做好后续宣传推广工作,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并认真做好诚信总结工作,在8月12日前,按要求填报附件表格,并报送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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