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2000116341804/2024-00006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兴交报〔2024〕47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17:29:44 | 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22000116341804/2024-00006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兴交报〔2024〕47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17:29:44 |
时效 | 有效 |
兴交报〔2024〕47号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内交发〔2024〕179号)要求,我局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该项资金用于国省干线养护工程61.861公里,补助资金3344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里程123.1公里,包括科右中旗养护里程21公里,补助资金420万元;扎赉特旗养护里程10公里,补助资金200万元;突泉县养护里程84.723公里,补助资金1739公里;乌兰浩特市养护里程7.436公里,补助资金210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兴安盟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总体目标主要为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灾害抢通及修复。2023年度总体完成情况能够达到养护工作要求,支持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工程里程,目标值为93公里,实际完成123.1公里。支持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61.861公里,实际完成61.861公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针对2023年度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体绩效考评,规范资金使用情况。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2023年度下达中央财政资金指标数总额度为5913万元。
(三)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3年度下达中央财政资金指标数总额度为5913万元,执行额度为3582万元,执行率为60.6%。其中下达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额度为3344万元,执行额度为3087万元,执行率为92.3%;下达突泉县额度为1739万元,执行额度为200万元,执行率为11.5%;下达乌兰浩特市额度为210万元,执行额度为95万元,执行率为45.24%;下达扎赉特旗额度为200万元,执行额度为200万元,执行率为100%;下达科右中旗额度为420万元,执行额度为0万元,执行率为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下达及时,拨付流程合规。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按照计划制定分配方案,兴安盟财政局依据分配方案将资金足额拨付至各旗县市财政局,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环节监督及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足额拨付至施工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支持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工程里程,目标值93公里,实际123.1公里。支持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目标值61.861公里,实际61.861公里。
2.质量指标
实施路段技术水平提升,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指标值100%,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投资率60.6%,预算资金为5913万元,完成资金为3582万元。按期完成年度目标完成率100%,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目标值61.861公里,实际完成61.861公里;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目标值93公里,实际完成123.1公里。
4.成本指标
所有项目均控制在预算资金之内。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全部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保证群众出行顺畅、安全,保证路面平整、路基状况良好,总体提升公路现有状况。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公路安全水平提升,保障和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明显。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现场走访,发放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3.自评得分情况
完成投资情况分值10分,完成率60.6%,得分6.06分其他项得分均为满分,总分96.06分。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无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发展中心257万未支付原因:尚未完成决算审计,待决算完成后进行资金拨付。
突泉县1539万未支付原因:1539万元已向地方人民政府上报资金拨付请示,待政府批复后立即进行资金支付工作。
乌兰浩特市115万未支付原因:上级专项资金于10月下达,导致项目建设时间较晚,目前正在开展竣工决算审计,正在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尽快完成审计,拨付资金。
科右中旗420万未支付原因:正在履行财政支付手续。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加强日后的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从以前的工作中吸取经验,确保按时开工,按时完成投资,紧抓完工后的工程验收、审计工作,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确保资金按时全额拨付。
(二)措施及办法。
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农村牧区公路上级专项资金,统筹资金拨付事项,加快工程验收及竣工决算审计进度,尽快支出已完工项目资金。
附件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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