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交报〔2024〕4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交通运输领域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局2023年交通运输领域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车购税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度中央下达车辆购置税预算资金共计91050万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内财建〔2022〕171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第一批)“以奖代补”资金用于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23〕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收入补助地方(第二批)“以奖代补”资金用于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23〕727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内财建〔2023〕760号),《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七批)的通知》(内财建〔2023〕111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二批)的通知》内财建〔2023〕1961号,文件要求进行了分配和实施。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达地方资金共计11469万元,其中自治区预算内资金11469万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收入补助地方(第二批)“以奖代补”资金用于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了分配和实施。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度车购税资金指标数总额为91050万元,执行数为51917.77 万元,未执行数总计为39132.23万元,执行率为57.02%。
(1)项目已完工未支付资金31110.91万元。
一是正在办理请款手续未执行5683.91万元。扎赉特旗832万元,乌兰浩特市6万元,突泉县1627.5万元,盟交通事业发展中心100万元,科右中旗916万元,省道309线繁殖场—阿力得尔2202.41万元。
二是待结算审计及部分变更手续审批后执行,未执行25427万元,其中国道621线伊尔施至柴桥25427万元。
(2)项目未完工未支付资金8021.32万元。
其中国道334线新发至巴彦呼舒(新发至高力板段)项目538.32万元;国道605线浩饶山至察尔森6078万元,盟交通事业发展中心300万元;乌兰浩特市1105万元。
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指标总额为11469万元,执行数为6087.92万元,未执行5381.08万元,执行率为53.08%。
(3)项目已完工未支付资金4058.58万元。
一是因工程项目未审计未执行1831万元。其中;科右前旗1831万元。
二是正在办理请款手续未执行2227.58万元。扎赉特旗1449.5万元,乌兰浩特市56.08万元,科右中旗722万元。
(4)项目未完工未支付资金1322.5万元。
其中乌兰浩特市1322.5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下达及时,拨付流程合规,项目资金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资金执行率低,原因为计量评审周期长,滞后于工程量,导致拨付进度慢。加强对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环节监督及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足额到项目,督促旗县政府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在项目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盟交通建设完成指标主要包括:
支持普通国道建设绩效指标数为223.4公里,实际完成指标为220公里;普通省道建设绩效指标数为120公里,实际完成指标为120公里;危旧桥改造项目绩效指标数为3个,实际完成指标为3个;公路安全提升工程项目绩效指标数为1个,实际完成指标为1个;自然村通硬化路绩效指标数为4公里,实际完成指标为45公里;联网路绩效指标数为 85公里,实际完成指标为85公里;农村公路候车亭绩效指标数为60个,实际完成指标为60个;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8公里,实际完成指标为88公里;抢通任务完成率绩效指标数为100%,实际完成指标为100%;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绩效指标数为 207公里,实际完成指标为204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绩效指标数为3座,实际完成指标为3座。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根据年初设定绩效目标,经各旗县市交通运输局上报后统计,2023年度我盟交通建设完成数量指标主要包括:
支持普通国道建设绩效指标数为223.4公里,实际完成指标为220公里。其中国道334项目,目标值为26.4公里,该项目2023年度计划建设国道公路数12.5公里,实际完成13公里。
普通省道建设绩效指标数为120公里,实际完成指标为120公里。
危旧桥改造项目绩效指标数为3个,实际完成指标为3个。
公路安全提升工程项目绩效指标数为1个,实际完成指标为1个。
自然村通硬化路绩效指标数为4公里,实际完成指标为4公里。
联网路绩效指标数为 85公里,实际完成指标为85公里。
农村公路候车亭绩效指标数为60个,实际完成指标为60个。
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8公里,实际完成指标为88公里。
抢通任务完成率绩效指标数为100%,实际完成指标为100%。
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绩效指标数为 207公里,实际完成指标为204公里。其中阿尔山霜冻期较长,影响施工进度。2024年霜冻期结束,气温回升后将及时安排施工。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绩效指标数为3座,实际完成指标为3座。
(2)质量指标。
项目资金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预算资金的使用完全按照规定,各项已完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率均能达到100%。
(3)时效指标。
各项工程总体上均能按计划完成建设,部分工程受气候影响,预计2024年完工。
抢通时间≤24小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通过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各公路项目的建设,加强了我盟道路运输能力,从而带动兴安盟地区经济的总体增长,促进各行业增收。
(2)社会效益。
通过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各公路项目顺利完工,提高了公路基本服务水平和公路安全水平,做到随断随抢,随抢随通,同时解决了项目沿线村民出行难、运输难、致富难的问题,改变了项目沿线村容村貌。
(3)生态效益。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对各项公路建设项目要求必须符合交通建设环评审批标准。
(4)可持续影响。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各公路项目顺利完工,新改建公路项目适应未来一定时期内交通需求,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过各旗县交通局上报的绩效自评报告总体来看,各地方主要采取现场走访的方式,对沿线农户、过往运输车辆等进行询问,群众满意度达80%,司乘人员认可度达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在2023年基本完成了既定的绩效目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资金执行不及时,待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督促旗县政府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以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为指引,规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管理,稳步推进各项未完成工作。本次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交通厅,待厅里进一步统一要求后进行公开。
附件1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xlsx
附件2 2023年度兴安盟填报绩效目标车购税资金情况.xlsx
附件3 2023年兴安盟填报绩效目标地方预算资金情况表(非涉密部分).xlsx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