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时效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
时效 |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防范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交通运输局、盟局直属各单位、各重点项目建管办:
据兴安盟气象部门预报,1月18日至21日我盟将出现降温、降雪天气,过程降温8~12℃,期间19日夜间至20日全盟有小雪天气,过程降雪量1~3毫米,平均风力4级左右,阵风可达6级以上。为切实做好此次强冷空气应对工作,层层压实交通运输领域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扎实落实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敬畏生命、敬畏制度、敬畏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抓牢抓实防范寒潮大风和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的各项措施,以高质量的防范工作成效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强化安全监管
(一)加强运营公路方面管理。要督促有关单位加大国省干线公路等重点路段巡查排查工作力度,及时处置路基路面、桥涵及安全设施病害;加强防滑料、融雪剂及相应除雪铲冰装备物资储备维护,一旦公路出现积雪、结冰等,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滑除雪措施;提前研判极端天气不利影响,做好公路网运行监测和路况信息发布,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交通疏导工作。
(二)加强道路运输方面管理。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和车辆检查维护,加强应急演练,提升恶劣天气应对处置能力;加强与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动态掌握恶劣天气情况,并督促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及时采取调整运营计划、停班停运等措施,坚决杜绝冒险运行;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理;指导道路客运、客运站经营者及时发布道路客运班线运营调整信息,避免旅客滞留;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做好重点生产生活物资道路运输组织保障工作。
(三)加强城市客运方面管理。要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防范寒潮大风工作,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行车安全管控,强化城市客运车辆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和新能源车
辆充换电管理。加强防滑垫、融雪剂等冰雪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切实提升应急应对能力。
(四)加强工程建设方面管理。各单位、各在建项目要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研判,督促参建单位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风险,整改事故隐患,做好施工现场和驻地安全工作;根据气象预报预警和相关规定,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组织撤离驻地人员,做到应撤尽撤。
三、做足应急准备,做好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加强风险形势分析研判,提前做足各种应急准备,科学部署抢险救灾力量,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准备,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有效救援,努力将灾害险情处置在早、化解在小,并保障救助人员、装备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次生灾害。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等规定。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经济影响以及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段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要及时、准确、规范报送信息。
2024年1月17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