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对盟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022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兴安盟交通运输局

  分类: 社会事业类   立案日期: 2022.02.18

  政协兴安盟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

  第0223号

  (委员联名提案)

  题       目: 关于对基层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样本转运车辆免缴通行费的提案

  审查意见: 立案—交承办部门办理

  内       容:

  内容:

  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全面服务基层群众身体健康的主体,在保障广大基层群众生命健康尤其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用于转运涉疫地区返回人员和核酸样本的车辆(一般为救护车)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多点监测、人员转运处置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按照“乡采样、县检验”的工作要求,需要由基层医疗机构对所在地重点人群和环境样本进行采集并转运至旗县级核酸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必要时由疾控中心派车采样并转运。经统计,科右前旗地区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中累计出动转运车辆转运管控人员800余人次;转运应检尽检、多点监测核酸样本47318批次。为疫情防控和快速处置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依据和保障。

  存在问题:

  科右前旗地域辽阔,各基层卫生院往返前旗新址距离累计3098公里;平均148公里;涉及到缴纳过桥费的基层医疗机构单次往返前旗过桥费用平均为27.5元/次。在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科右前旗基层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累计出动样本和人员转运车辆3993台次;日均5.3台次,最高时树木沟卫生院单日接转疫区返回人员及转运样本3次,除了燃油之外还要承担过桥费用192.00元,由于人员转运和样本转运包括采样、检验均为免费,无业务收入,导致基层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工作成本急剧加大,现有经费难以满足有关工作开展需求。

  提案办理具体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用于核酸样本和人员转运的车辆、疫苗冷链车、移动DR车出台免费政策,降低基层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工作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并更好的为基层群众服务。

  提 案 人: 杨忠斌(10240)

  职    务: 科右前旗卫健委副主任

  联系手机: 18904821289

  附 议 人: 刘岩清(10241)    手机:15048252121

  刘振涛(10039)    手机:13948281017

大会提案组审理工作责任人:

初审意见:

处理意见:立案—交承办部门办理

承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兴安盟政协提案委员会

2022.02.18

审查意见:

同意初审意见

兴安盟政协提案委员会

2022.02.18

  

  

  办理结果:A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对盟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0223号提案的答复

  杨忠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基层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样本转运车辆免缴通行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始终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1〕4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防控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154号)《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要求及有关规定,执行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任务的车辆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把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保畅通、保安全为重点,切实提高收费、发卡速度,保障车辆的通行速度。

  您提出的基层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样本转运车辆免缴通行费问题,目前我局管辖高力板、花灯两所收费站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免费不停车便捷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执行免收通行费政策,确保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高效便捷通行。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防控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持有防疫通行证的车辆,两收费站一律免费放行,并详细记录,切实提升我盟疫情防控工作的工作效率。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2年6月30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姓 名:毛海涛

  承办人电话:1524855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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