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经济管理类 立案日期: 2022.02.18
政协兴安盟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
第0240号
(委员联名提案)
题 目: 关于在我盟公路两侧打造旅游景观以景美吸人气促进全域旅游业发展的提案
审查意见: 立案—交承办部门办理
内 容:
内容:在旅游业各要素中,“行”是人们实现旅游活动的基础。旅游景观公路在满足交通通行基本功能的前提下,还能满足旅游者沿途游览的审美需求。随着旅游开发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重视程度的加强,旅游公路景观建设已成为公路建设和全域旅游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旅游发展的实际也表明,许多风景优美的公路同样可以成为自驾车游客向往的胜地。比如,国内延庆的百里画廊、张家口的草原天路、连接四川与西藏的川藏公路以及美国的66号公路等。加强旅游景观公路的建设,可以增强景区的美誉度,提高景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对我盟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我盟境内有G111线、G207线、 G302线等国道5条,S203线、S502线、S308线等10条省道形成了以乌兰浩特市为中心,干支结合的公路网络,但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下,我盟与国内、区内同类盟市相比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要干线公路沿途尚未建设旅游休闲驿站,旅游服务功能欠缺;公路绿化隔离带及公路两旁植被没有特色,未与自然风貌融合;部分公路还未能连接辐射到沿途更多的城镇、村屯,旅游公路带动沿途镇、村庄乡村振兴发展的作用未能很好的发挥。
提案办理的具体建议:
为进一步改善我盟旅游景区交通条件,提高全盟景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提升旅游美誉度,建议做好公路两侧旅游景观建设项目规划。
1.在拟建新建公路两侧要高标准、科学合理地制定全盟旅游景观建设规划,规划既要具有满足现实需要的科学性,也要具有适应今后发展的前瞻性。
2.在已经建设完成的主要干线公路上增设旅游景观项目、安全设施和服务设施。如:在国道302线、省道203线加强景观的打造、配套建设观景台、休憩驿站等设施。既要注重包括公路本身形成的景观的打造,也要注重包括公路沿线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打造,使公路与其周围景观形成一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富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与景区相协调的综合景观体系。公路沿线应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适当原则,合理布设服务区、停车区、观景台、驿站、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旅游服务设施,提供游客集散、旅游资讯、餐饮住宿、风景观赏、休闲游憩、应急救助等服务。服务设施建设可与周边旅游景区、村镇联合设置,通过挖掘旅游特色、展示地域文化、售卖土特产品等,带动当地旅游服务、特色经济的发展,促进就业。
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安全设施,充分考虑安全设施的景观影响,宜采用彩色标线、石护栏等与自然融合程度高的设施类型。设置慢行系统的路段,应根据非机动车的安全性需要,尽可能采用自然式设计手法设置安全设施,保障非机动车安全。
提 案 人: 董兰芳(10322)
职 务: 阿尔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联系地址:
联系手机: 13404827097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 箱:
附 议 人: 包宏杰(10206) 手机:15024837999
大会提案组审理工作责任人: |
初审意见: 处理意见:立案—交承办部门办理 承办单位:文旅体局、交通运输局 |
兴安盟政协提案委员会 2022.02.18 |
审查意见: 同意初审意见 |
兴安盟政协提案委员会 2022.02.18 |
办理结果:A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对盟政协第十届一次会议第0240号提案的答复
董兰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盟公路两侧打造旅游景观以景美吸引人气促进全域旅游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盟始终把改善农村牧区通行条件作为民生工程重点内容来抓,切实把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落到实处,努力构建干支结合、联网成片的农村公路网络,使农村公路成为群众脱贫致富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目前我盟56个乡镇、847个行政建制村已全部实现通畅,全盟自然村通畅率也已达到了93%,位于全区前列。
“十四五”期间,旅游业将是我盟经济发展重要的战略产业,交通运输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先决条件,促进旅游与交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发展将是我局今后时期重要的规划方向。您提出“部分公路还未能连接辐射到沿途更多的城镇、村屯,旅游公路带动沿途镇、村庄乡村振兴发展的作用未能很好的发挥”建议。2022年兴安盟实施旅游公路项目8个,建设规模364.5公里,其中续建旅游公路项目3个,建设规模204公里,目前环五角枫旅游公路及五岔沟至明水公路等项目已复工建设。计划新开工旅游公路项目5个,建设规模172公里,跃进马场至图牧吉、乌兰浩特至斯力很园区旅游公路等5条旅游公路陆续开工建设。同时,2022年我盟新实施较大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农牧场通连队公路项目260公里,有效保证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2年6月23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姓 名:金显明
承办人电话:15248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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