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政务督办,组织协调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协调机关后勤工作等。组织政策调查研究,承担改革协调工作。指导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地方规定、细则。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市场公平性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等。负责行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重大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组织跨行政区域执法,承办指定管辖案件等。承担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水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国防交通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等。
(二)规划科。拟订盟公路水路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议,承担相关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协调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等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工作等。
(三)交通战备科。负责全盟交通战备建设、交通保障规划,制订国防交通应急保障方案;参与国边防公路勘查、竣工验收,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调查和交通战备应急保障队伍建设、交通储备器材管理的实施。组织协调管理交通战备应急队伍。承担上级交通战备办公室布置的日常工作等。
(四)建设管理科。负责公路水路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交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造价、招标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日常工作。负责行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信息化建设监督指导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相关科技项目计划,协调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负责标准化管理,协调机关后勤工作等。工作。指导行业产品质量和计量认证管理工作等。
(五)公路科。负责公路养护、路政、收费、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和收费公路相关事项。承担公路统筹调度、抢险数实工作。负责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监督管理。承办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等。
(六)财务审计科。拟订行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定订公路水路建设投融资措施办法,承担兴安盟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收费公路债券发行建议,防范和化解相关政府性债务风险。承担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和决算编制、政府采购、信贷、利用外资等工作。承担相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等。
(七)安监科。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八)运输科。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跨省跨盟市道路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运输。监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航道、港口、码头养护,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上交通管制、通信导航、救助打捞等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干部监督、培训教育、工资社保、年度考核等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陵园路81号
联系电话:0482-821377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白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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