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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交通运输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交通局 作者:盟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5日 分享到:

  兴安盟交通运输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交通运输管理处是隶属于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主管   的事业单位。盟运管处工作职能(行政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对全盟公路客货运输、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涉外运输及从业人员依法实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具体的许可和管理项目包括: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及班线经营许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水路运输经营(服务)许可、从业资格证管理、车辆年审(许可范围内)、配发《道路运输证》(许可范围内)等。同时负责全盟安全生产、春运及重大专项市场整顿工作的组织、检查和验收等。

  (二)部门主要职责

  兴安盟交通运输管理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地方性运政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盟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全盟运输市场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3、负责全盟道路(水路)旅客、货物运输行业管理,履行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职责,并负责做好春运、节假日运输和抢险救灾、突发性公共事件等紧急运输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全盟道路客货站场、机动车维修与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等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参与制定站场建设规划,做好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5、协同物价部门做好运价的审查、调整工作。

  6、负责维护全盟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按法定程序稽查违章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7、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切实把好运输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质关,加强对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

  8、负责对各旗县市运政管理机构的执法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9、承办上级主管及领导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交通运输管理处部门预算包括:处本级预算。

  (一)兴安盟交通运输管理处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兴安盟交通运输管理处盟本级无下设独立预算单位。

  1997年“五定”时,盟运管处核编23人。2008年核编34人,内设9个科室,即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客运科、货运管理科、机务科、培训科、安全稽查科、业务科、计划统计科。2021年在编在岗职工34人,其中副处级领导1人,副处长(科级)1人。管理岗位人员19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名(高级职称2人)、工勤岗位人员5名;大专以上学历34人。退休人员11人。

  (二)兴安盟交通运输管理处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兴安盟交通运输管理处

自收自支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2

3

4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481.88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1.58万元,增长17.45%,增加主要是由于职工人数增加,职工工资调标。

  支出预算 481.88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1.58 万元,增长 17.44 %,职工工资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48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1.88 万元,占比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481.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81.88 万元,占比 10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业务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481.88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81.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481.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71.58 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业务费等方面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0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用于 ……。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7.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5万元,下降 4.46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0.32 万元,增长 4.4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上年预算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

  2、公务接待费 0.50 万元,比上年预算0.85万元减少 0.35 万元,下降 41.18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0.20 万元增加 0.30 万元,增长 150 .00%。增加主要是由于业务培训学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00 万元,比上年预算 7.00  万元减少 0.00 万元,下降 0.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6.99 万元增加0.01 万元,增长 0.1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00 万元,比上年预算  0.00 万元增加(减少) 0.00 万元,增长(下降) 0.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 0.00  万元增加(减少) 0.00 万元,增长(下降) 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00 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 7.00 万元减少0.00 万元,下降0.00%,比上年执行数 6.99 万元增加 0.01 万元,增长0.01 %。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9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9.31万元、印刷费3.0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1.20万元、电费2.30万元、邮电费2.20万元、取暖费17.58万元、物业管理费0.2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维修(维护)费1.00万元、培训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工会经费5.24万元、福利费3.8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7.00万元、其他4.12万元。比上年预算56.77万元增加 6.15万元,增长 11 %。主要原因增加资本性支出及社会保障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2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2 辆等,无单位价值200.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少斌       联系电话:13804791583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此表为空表,我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兴安盟交通运输管理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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