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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本级)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交通局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9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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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2018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 2018 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 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 2018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认真贯彻并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和盟行署关于公路(水 路)交通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实施我盟 交通行业有关规定、标准、细则。

  研究制定并贯彻实施全盟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 化和交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运输生产、职工教育、科研等长短期等规划。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按上级要求和我盟实际情况,及时向盟行署提供发展交通的决策依据,为盟行署当好参谋。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对全盟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公(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的落实。负责制定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公路建设项目的行业管理、公路建设市场准入审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负责对合资、贷款投资及 BOT 形式(建设、经营、回收)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行使管理权。

  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 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修;负责公路建设市场、 运输市场、客运出租汽车、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水上 运输行业管理;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 检验工作;实施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负责编制全盟交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计划,根据国家 和自治区制订的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 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负责交通战备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公路(水)路战备工 作和应急运输,组织全盟交通战备工程建设的实施与管理。

  按《公路法》的规定,负责全盟境内国省及边防公路养护与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盟交通各项资金的管理和分配使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检查,指导全盟交通系统 财务工作,监督管理全盟国家交通资产。

  指导全盟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盟交通系统宣传工作。

  负责全盟物流业管理。

  负责全盟运输场、站、口岸路建设管理。

  负责全盟收费公路的建设与管理(包括:以“贷款修路、 收费还贷”方式建设的公路, BOT 方式建设的公路,企业法人垫资建设的公路和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公路的管理)。

  完成盟行政公署和内蒙古交通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盟交通运输局机关内设综合规划科、公路科、运输科、 安监科、交战办、财务科、审计科、行政办、人事教育科 9 个科室,核定编制 20 人(公务员),年末实有 15 人。

  盟地方海事局现有核定编制 5 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末实有人数 2 人。

  盟交通运输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现有核定 7 名,年末实有人数 6 人。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2018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综合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分析

  本部门 2018 年度综合收入总计 61175.12 万元,支出总计59381.35 万元,年初收支预算数为 24006.2 万元。综合收支与2018 年初预算数对比,增加 37168.92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路新建增加 25126 万元为公路建设资金,按计划下达,不在年初预算内; 二是增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1793.77 万元,按计划下达,不在年初预算内;三是增加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11200 万元,按计划下达,不在年初预算内;四是增加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570.4 万元增加还贷款本金利息等,五是增加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8.67 万元,按专项计划下达,不在年初预算内;六是增加公路养护资金 265 万元,按计划下达,不在年初预算内;七是增加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2.07 万元,增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9 万元,增加行政运行 3.59 万元,增加机关服务 11.96万元,增加死亡抚恤0.09 万元,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8.76 万元,为财政改变退休人员工资支付方式,大部分资金转由社 保支出,减少住房公积金0.13 万元,减少公路还贷 1736.29 万元,因车辆通行费收入减少故基金返还减少。

  二、关于 2018 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收入总计 61175.1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61175.12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 59381.35 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793.77 万元。与 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 28886.3 万元,增长 89.5;支出总计增加 27092万元,增长89.5。主要原因:一是交通专项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加;二是增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三是调资等增加人员工资。

  (二)关于 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收入合计 61175.1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1175.12 万元,占 100%。

  (三)关于 2018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支出合计 59381.3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76.4 万元,占 0.8;项目支出 58904.95 万元,占 99.2%。

  (四)关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61175.12 万元,支出总计 59381.35 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 1793.77 万元。与2017 年度相比,收入增加 28886.3 万元,增长 89.5 %;支出增加 27092.万元,增长 89.5%。主要原因:一是交通专项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加;二是增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 运输的补贴;三是调资等增加人员工资。

  (五)关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9381.3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76.4 万元,占 0.8;项目支出 58904.95 万元,占 99.2%。

  (六)关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6.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03.1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10.54万元、津贴补贴 84.08 万元、奖金5.37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11 万元、绩效工资 17.55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38万元、离休费 15.21 万元、退休费 78.67 万元、生活补助7.05万元、奖励金 0.08 万元,住房公积金 26.14 万元,较上年减少-83.06 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整减少人员工资,二是财政改变退休人员工资支付方式,大部分转由社保支付;公用经费 73.2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4.75 万元、邮电费 1.2万元、取暖费 4.42 万元、差旅费 12.56 万元、会议费 1.29 万元、公务接待费 1.04 万元、工会经费 2.4 万元、福利费 3.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7.99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 5.4 万元,较上年减少-7.8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办公设备购置较去年减少,二是差旅费减少,三是因人员减少其他交通费减少。

  (七)关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15.04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04 万元,完成预算的 1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044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2018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项目建设任务艰巨,增加了监督检查力度,增加了公务用车维护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0.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占95%;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占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2017 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 万元,用于部门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和车辆保险费、车均运维费4.7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任务艰巨,增加了监督检查力度,增加了公务用车维护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 1.04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0.14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实地调研次数减少,相应费用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 1.04 万元,接待14批次,共接待100 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交通运输厅工作人员来本部门现场调研及方案汇报工作。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3.22 万元,比2017 年减少 7.83 万元,减幅9.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办公设备购置较去年减少,二是差旅费减少,三是因人员减少其他交通费减少。2018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 办公费4.75 万元、邮电费 1.20万元、取暖费4.42 万元、差旅费 12.56 万元、会议费1.29万元、公务接待费1.04 万元、福利费3.16 万元、工会经费2.4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 万元、其他交通费 17.99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8 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161.85 万元,降低-100 ,主要原因是:2018 年未超出采购标准,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3 辆,主要用于:道路施工期间巡路等应急保障等;执法执勤用车 1 辆,主要用于:海事监督执法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0 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比 2017年增加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套),比 2017 年增加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积极推进 2018 年部门预算年度绩效各项工作,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1)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目标

  2018 年完成偿还本年银行贷款本金利息和安全生产考评的绩效目标。

  (2)2018 年财政预算资金产出成果及效益

  2018年,本部门完成偿还本年银行贷款本金1500万元;完成安全生产考评等工作,保证了交通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 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 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 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 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 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 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 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  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 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 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 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 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 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 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琳 联系电话:0482-8216237

  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pdf

  2018年决算公开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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