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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交通局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9日 分享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认真贯彻并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和盟行署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实施我盟交通行业有关规定、标准、细则。

  2.研究制定并贯彻实施全盟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化和交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运输生产、职工教育、科研等长短期等规划。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3.按上级要求和我盟实际情况,及时向盟行署提供发展交通的决策依据,为盟行署当好参谋。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对全盟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2.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公(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的落实。负责制定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公路建设项目的行业管理、公路建设市场准入审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负责对合资、贷款投资及 BOT 形式(建设、经营、回收)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行使管理权。

  3.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4.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修;负责公路建设市场、运输市场、客运出租汽车、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5.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水上运输行业管理;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工作;实施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6.负责编制全盟交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计划,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制订的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7.负责交通战备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公路(水)路战备工作和应急运输,组织全盟交通战备工程建设的实施与管理。

  8.按《公路法》的规定,负责全盟境内国省及边防公路养护与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盟交通各项资金的管理和分配使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检查,指导全盟交通系统财务工作,监督管理全盟国家交通资产。

  10.指导全盟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盟交通系统宣传工作。

  11.负责全盟物流业管理。

  12.负责全盟运输场、站、口岸路建设管理。

  13.负责全盟收费公路的建设与管理(包括: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方式建设的公路, BOT 方式建设的公路,企业法人垫资建设的公路和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公路的管理)。

  14.完成盟行政公署和内蒙古交通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是兴安盟行政公署直属的正处级国家机关(行政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有非税收入(已纳入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下属单位:

  (1)正科级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1个,兴安盟地方海事局;事业编制机构2个,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后勤服务中心、兴安盟公路质量监督站。

  (2)副处级单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机构2个:一是兴安盟公路管理局;二是兴安盟交通运输管理处。

  (3)正科级单位,经费实行企业化管理机构 1个,兴安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总站。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兴安盟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3

兴安盟交通运输管理处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4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本级)

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5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第一公路养护管理工区

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6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第二公路养护管理工区

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7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第三公路养护管理工区

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8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第四公路养护管理工区

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9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第五公路养护管理工区

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10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第六公路养护管理工区

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11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第七公路养护管理工区

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12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第八公路养护管理工区

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13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第九公路养护管理工区

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14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第十公路养护管理工区

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15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第十一公路养护管理工区

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16

兴安盟公路管理局第十二公路养护管理工区

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综合收支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分析

  本部门 2018年度综合收入总计78663.18万元,支出总计78663.18万元,年初收支预算数为25675.88万元。综合收支与2017年初预算数对比,增加5298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盟交通局(本级)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按计划下达,不在年初预算内,主要包括公路新建增加25126万元为公路建设资金;增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1793.77万元;增加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11200万元;增加公路养护资金265万元;二是盟交通局(本级)增加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570.4万元用于还贷款本金利息等;三是盟交通局(本级)增加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8.67万元;增加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7万元,增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万元,增加行政运行3.59万元,增加机关服务11.96万元;四是盟交通局(本级)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8.76万元,为财政改变退休人员工资支付方式,大部分资金转由社保支出,减少住房公积金0.13万元,五是盟交通局(本级)减少公路还贷1736.29万元,因车辆通行费收入减少故基金返还减少。六是盟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资金没有纳入盟本级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支13703.01万元属于区级预算,不在盟本级年初收支预算中体现,其他收入收支510.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37.4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收支1340.69万元没有列入年初收支预算中。七是各单位人员工资、抚恤金、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分析

  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915.09万元,支出总计77915.09万元,年初收支预算数为25675.88万元。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增加52239.2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盟交通局(本级)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按计划下达,不在年初预算内,主要包括公路新建增加25126万元为公路建设资金;增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1793.77万元;增加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11200万元;增加公路养护资金265万元;二是盟交通局(本级)增加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570.4万元用于还贷款本金利息等;三是盟交通局(本级)增加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8.67万元;增加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7万元,增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万元,增加行政运行3.59万元,增加机关服务11.96万元;四是盟交通局(本级)减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8.76万元,为财政改变退休人员工资支付方式,大部分资金转由社保支出,减少住房公积金0.13万元,五是盟交通局(本级)减少公路还贷1736.29万元,因车辆通行费收入减少故基金返还减少。六是盟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资金没有纳入盟本级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收支13703.01万元属于区级预算,不在盟本级年初收支预算中体现,七是各单位人员工资、抚恤金、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调整。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8,663.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7,080.1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37.4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45.58万元;支出总计78,663.1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17.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41.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2,638.18万元,增长70.9%;支出总计增加32,638.18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一是交通专项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加;二是增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三是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增多,收支增加。四是调资等增加人员工资。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7,08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569.52万元,占99.3%;其他收入510.6万元,占0.7%。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4,60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1.51万元,占13.6%;项目支出64,432.7万元,占86.4%。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915.0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45.58万元;支出总计77,915.09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759.5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2,340.24万元,增长71%;支出增加32,340.24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一是交通专项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加;二是增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三是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增多,收支增加。四是调资等增加人员工资。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89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3.49万元,占13.7%;项目支出62,908.35万元,占86.3%。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44.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65.12万元、津贴补贴1363.73万元、奖金5.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940.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9万元、住房公积金659.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3.14万元、绩效工资460.46万元、伙食补助费62.44、医疗费20.2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24.44万元、离休费15.21万元、退休费94.91万元、抚恤金54.74万元、生活补助970.1万元、奖励金3.39万元,医疗费补助16.9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5万元,较上年增加290.7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公用经费1,238.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6.85万元、印刷费16.98万元、咨询费2.9万元、手续费1.24万元、水费5.67万元、电费49.96万元、邮电费14.17万元、取暖费146.14万元、物业管理费6.13万元、差旅费68.77万元、维修费38.75万元、租赁费15.8万元、会议费1.62万元、培训费20.31万元、公务接待费6.56万元、专用材料费104.32万元、专用燃料费4.25万元、劳务费33.58万元、委托业务费2.05万元、工会经费36.92万元、福利费2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8.6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17.1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0万元,较上年增加63.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是公路养护区检年,公务用车以及养护生产用车巡路及巡查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二是公路养护区检年路面专用材料费用增加;三是2018年开始各治超检测站冬季锅炉取暖,购买取暖用煤,取暖费用增加。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25.34万元,支出决算为221.45万元,完成预算的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4.7万元,完成预算的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预算的87.1%。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二是缩减车辆运行维护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21.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7万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6.75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4.7万元,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费、车辆保险等,车均运维费2.47万元,较上年增加31.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盟交通运输局项目建设任务艰巨,增加了监督检查力度,增加了公务用车维护费。二、盟公路管理局2018年是公路养护区检年,公务用车巡路及巡查任务增加,支出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6.7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6.75万元,接待129批次,共接待881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工作检查;二是调研;三是会议。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22万元,比2017年减少-7.83万元,降低-9.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办公设备购置较去年减少,二是差旅费减少,三是因人员减少其他交通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1万元,比2017年减少-153.14万元,降低-94.6%,主要原因是:盟交通运输局2018年未超出采购标准,无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81万元,比2017年增加100.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大型修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万元,比2017年增加0.64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购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材。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4辆,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巡路巡查工作;应急保障用车6辆,主要用于:一、道路施工期间巡路等应急保障等;执法执勤用车13辆,主要用于:一、各治超检测站执法工作;二、海事监督执法等;三、用于运管局公务执法检查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主要用于:一、公路养护路面作业工作;二、公路路面检测弯沉等专用车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22辆,主要是用于一、养护生产专用车辆二、公路施工现场质量检查专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主要是吊车、压路机、装载机,比2017年增加4台(套),主要原因是盟公路管理局2017年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资产录入错误,在2018年补录;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乳化沥青稀浆封层车,比2017年增加1台(套),主要原因是盟公路管理局2017年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资产录入错误,在2018年补录。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积极推进2018年部门预算年度绩效各项工作,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1)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目标

  2018年完成偿还本年银行贷款本金利息和安全生产考评的绩效目标。

  (2)2018年财政预算资金产出成果及效益

  2018年,本部门完成偿还本年银行贷款本金1500万元;完成安全生产考评等工作,保证了交通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琳    联系电话:0482-821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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